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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关于同意将蚌埠市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等综合试点市的函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6/4/28     浏览次数:    

建市函〔2016〕722号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等综合试点推行市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将蚌埠市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等综合试点市。
请你们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信用评价在招投标中应用和工程总承包试点,坚持政策性引导和市场化操作,积极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减轻施工企业负担,为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提供动力。同时,要不断总结完善,为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建筑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反馈。(联系人:吴智 电话:62628621)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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