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创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有关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3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表彰条件、推荐方法等详见《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办法》(附件1)。
二、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中的名额(附件3)进行推荐,并对申报企业或个人统一出具推荐函。
三、申报企业或个人请向各推荐单位领取网上申报账户及密码后登陆我会网站(www.zgjzy.org),在“网上申报”专栏进行申报,同时向我会报送所有材料、各类奖项证书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
四、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
联系人: 刘蕾、隋伟旭
联系电话:010-62135075
传 真:010-62135023
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QQ群号:241188248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04
邮 编:100081
附件:1、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办法
2、申报材料目录
3、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4、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5、全国建筑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6、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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