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当前,我省正值汛期并已进入高温天气,预计今夏我省高温持续,高温强度将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6〕3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前期工作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精心组织,迅速布置,立足于防高温、抢大险、救大灾,确保高温汛期生产安全。
二、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包括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制定相应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等工作,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一要对高温作业岗位劳动者,要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开展防暑降温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要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室外作业,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三要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依照《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63号)要求发放高温津贴。
三、抓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抓好在建道路、桥梁、轨道交通、保障性住房、市政管网维修疏浚和建筑施工临时设施等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夏季高温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台风以及防火灾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和防汛各项工作。对因不重视防暑、防汛工作,措施不力、人员不到位,导致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严处罚。
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高温天气信息,发布预警。同时,要加强应急职守,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信息。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16年7月24日